近日,麒麟区法院对某物业管理公司拒不返还业主缴纳的
装修押金引起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物业公司依法返还原告装修押金131人。麒麟区法院发现,131名原告为麒麟区社区业主,被告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社区的物业管理。原告购买房屋后,与被告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为了装修房屋,原告按照规定向被告支付了装修押金。被告撤离社区后,终止了与原告的物业服务合同,但未按约定退还原告支付的装修押金。为此,131名业主向麒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物业公司退还原告支付的装修押金。
据法官介绍,近年来,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物业纠纷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法院受理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考虑到这批案件与业主的重要利益有关,涉及广泛的人员,在被告多次传唤,多次到社区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尽快判决,最大限度地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