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溧阳市环保局命令62家建材企业在7月31日前完成相关环境问题的整改,以提高当地空气质量。这些企业包括15家采石矿和轧石企业,47家石灰生产企业。
为规范建材行业整改行动,溧阳市环保局从原材料和产品运输自动整改八个方面给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严格控制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所有石材、煤炭和产品的堆场应密封整改,不得露天作业;布袋除尘装置应安装在石材破碎、轧石机、石灰窑头、材料装卸等主要粉尘点,确保粉尘排放标准;必须加强工厂道路的粉尘管理,工厂现场和道路不得有材料堆积;风机和空气压缩机应安装消声效果好的消声器,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工厂绿化,在工厂外种植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确保环境保护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完善环境审批和竣工验收程序。
溧阳市环保局要求企业积极组织行动,结合企业现状制定可行的整改计划,4月20日完成报告,8月底前完成整改。市环保局将加强对62家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期间的监督监督,促进企业绿色崛起、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