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法庭上,原告关振峰与浙江苏泊尔公司和北京翠微大厦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原告向两名被告提出了两个问题:苏泊尔干烧后不粘锅是否有毒;被告是否构成欺诈。但被告拒绝回答这样的问题,他们认为这应该由原告自己证明。
法官宣读了一份法院调取的证据:今年11月26日,法院到卫生部监督中心标准处,向工作人员调查不粘锅使用中的相关问题。工作人员的结论是,不粘锅在正常使用时的温度为250摄氏度,但如果干烧其温度就会超过250摄氏度,这时就会产生一种有害物质。被告浙江苏泊尔公司对法院的这份证据产生质疑。认为卫生部工作人员的结论只是个人观点,不代表权威机构或专家的意见,不能采信。同时苏泊尔认为,这份证据中的观点是与他们通过卫生部法规司得到的证据相冲突的。但法官申明,法院采到的这份证据,是向卫生部发函后,按照合法程序调取的,是有效和可信的证据。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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