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2287111报道,她住在日照外滩社区,每月交物业费。现在她的家人想要
装修,物业公司表示,他们必须支付180元的电梯运营费。社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主要是因为电梯在装修过程中经常使用,来回消耗大量电力,所以收取这部分费用。价格部门表示,该物业收取电梯运营费是非法的。
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的新房子在日照外滩,最近计划装修房子,但物业告诉她需要支付180元的电梯运营费。我们都支付了物业管理费,如何支付这笔费用,物业费用不包括在内吗?王女士说,她很困惑。
28日,记者采访了外滩社区物业日照一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负责业务接待的安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建筑材料在装修过程中经常使用电梯,用电量相对较大,因此需要收取用电费。这些都是业主同意的,并签署了协议。当然,业主也可以选择不使用电梯,所以他们不需要付钱。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12358价格投诉中心主任苏告诉记者,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装修管理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种收费行为是违法的。《通知》规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物业服务费已包括装修期间的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和与装修相关的管理费。
28日下午,市物价局与日照一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李先生就此事进行了谈判。我们一开始不知道这个通知,文件刚刚发布,所以我们收取了相关费用。李先生说,这部分费用将不再收取,并将严格按照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将收取的180元电梯运行费退还给当事人。